化石碳排放誘發(fā)思考 污水中由化石碳(FC)引起的CO2直接排放量已不容小覷,而且相關測定、核算方法也相對成熟,確實應該建議列入碳排放總量清單。與此同時,對生源碳(BC)產生的CO2以及產生BC和降解BC涉及的CO2間接碳排似乎也應予以思考。盡管BC產生的CO2來自于大氣碳庫,但目前大氣碳庫早已非原生態(tài)(未開采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下的碳存量,其實是BC與FC共同組成的碳總量。因此,很難說BC中經生物固定的CO2中沒有FC產生的CO2。再者,當今人口爆炸的社會對糧食產量普遍追求(化肥生產及水資源利用耗能),食物加工也越來越為精細(加工耗能),食材來源不斷國際化(運輸耗能),烹飪水平愈來愈講究(烹飪耗能),污水處理程度又不斷提高(處理耗能)。所有這些過程同樣涉及能源(化石燃料)與資源使用與消耗,同樣會產生大量CO2間接排放。如果以碳的全生命周期(LCA)去衡量,現代污水中涉及BC的總碳排量肯定是非常高的。 這就是說,污水中BC的產生與去除所涉及的FC間接排放CO2可能遠比生源碳直接CO2排放量要大的多。顯然,減少大氣碳庫CO2凈增量的最有效途徑一是源頭控制化石燃料開采與使用(碳源),二是后端尋找合適的吸收、固定CO2的“碳匯”。 前者源于人類對數以億年計形成的礦藏化石碳的肆意掠奪,不僅煤炭、石油幾近殆盡,而且對“可燃冰”又開始虎視眈眈。如果人類不能自律,碳源顯然會源源不斷從地下轉移至大氣中。 后者,即尋找可以吸收、固定CO2碳匯,而除植物吸收、固定CO2的這一自然路徑外似乎目前人類還沒有找到切實可行的人工碳匯方式。其結果,必然是CO2凈增長持續(xù)不斷。從這個意義上說,《巴黎氣候協(xié)定》確實是目前人類的政治共識,簽署國應該為此做出各自的努力,毀約或不執(zhí)行絕對是一種短視而愚蠢的行為。 結語 污水處理要實現“碳中和”,首要工作是進行更為精確的碳排放核算。因此,將過往由于定量技術不成熟而忽略的化石源CO2直接排放納入碳排放清單中,勢在必行。為此,中-荷未來污水處理技術研發(fā)中心和北京首創(chuàng)股份有限公司早于2018年即開始相關工作,對華北、華東、華中、華南與西南共6座污水處理廠采集水樣測定,測得進水有機物(COD)中化石碳含量范圍為9~21%(可移步本公眾號前期推文繼續(xù)閱讀:研發(fā)成果| 污水處理碳足跡與環(huán)境影響應用軟件研發(fā)成功)。 但是,要將化石源CO2直接排放補充至我國污水處理廠碳排放清單中,仍然需要進行大量的實地調研、測樣及數據分析,需要全行業(yè)通力合作。這也正與最近官方提出的“碳中和”框架路線圖不謀而合,即對國家、區(qū)域、行業(yè)、企業(yè)的碳核查深入研究,對基礎性的科學問題深入分析。
本文連接:http://eepai.net/newss-1020.html
|